香港金管局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框架 强化牌照审批流程
香港金管局于7月29日正式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框架,明确要求有意申请稳定币牌照的机构需提前向牌照组提交意向书,以启动初步非正式沟通程序。该机制旨在让监管方全面评估机构背景及业务模式,同时确保申请人充分知悉发牌流程及最低合规标准。通过前置性沟通可有效规避仓促提交申请的情形,并显著压缩后续正式申请的审核周期。根据规定,金融管理专员在授予牌照时有权附加特定条件,且必须确认申请人完全满足监管最低准则方可发牌,若未达到该标准则牌照不予核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