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二中院审结虚拟货币洗钱案 刘某获刑三年半
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利用USDT跨境转移犯罪所得案件。被告人刘某在明知20万元现金系他人诈骗所得的情况下,仍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协助转移资金,被法院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,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经查,该笔资金最终流向已无法查明,该案作为新型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典型案例,凸显了司法机关对涉虚拟货币犯罪的打击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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