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金管局发布加密资产分类新规 征求意见稿明确风险权重

2025年9月8日,香港金融管理局向本地银行业发布《银行业监管政策手册》(SPM)CRP-1模块《加密资产分类》征求意见稿,旨在为2026年初即将实施的巴塞尔委员会加密资产监管标准制定细化指引。新规将加密资产划分为两大类,并进一步细分为四个小组(1a、1b、2a、2b)。根据修订后的《银行(资本)规则》,1a组包含代币化传统资产,1b组涵盖具备有效稳定机制的稳定币;2组则分为2a(对冲有限度认可)和2b(对冲未被认可),涵盖比特币、以太坊等无储备支持的加密资产,以及不符合分类标准的代币化资产和稳定币。针对"无许可区块链"的监管要求,新规明确任何公链发行的加密资产均不纳入1组。若归入2b组,其风险敞口将适用1250%的风险权重,对应巴塞尔标准下银行最低8%的总资本充足率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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