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中院裁定跨境虚拟货币矿机交易合同无效
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1日发布典型案例,裁定一起跨境虚拟货币矿机交易合同无效。涉案两名中国公民通过微信达成协议,以102.4万元购入24台矿机并转运蒙古国用于比特币挖矿。法院指出,挖矿活动属高耗能行为,且虚拟货币交易构成非法金融活动,扰乱国内金融秩序,故判定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,并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及合同履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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